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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2024 政府部門將 8 種新物質界定為毒品,23種物質被禁止進入消費市場的精神藥物質或轉化成毒品. 社會事務和醫療部告知,這些物質受藥物局管制. 被列為毒品的新物質包括乙甲蒽 (ethomethacene)、乙烯氧硝唑 (ethyleneoxynitazene)、甲硝唑炔 (methonitazepyne)、N-癸酮硝唑 (N-decyletonitazene)、N-癸乙基異硝唑 (N-decylethylisotonitazene)、原硝唑炔 (protonitazepyne),這些都是合成鴉片類藥物,它們屬於硝氮類化合物,可造成呼吸癱瘓. 此外,以前被定義為精神活性物質的二戊酮和 2-氟代氯氯胺酮也被定義為毒品,因此,它們在法律中的定義也有所改變. 被定義為毒品的物質,禁止生產、製造、進口、出口、運輸、過境、分銷、貿易、處理、持有和使用. 精神活性物質新定義為,物質既非藥物也非毒品. 禁止製造、進口、儲存、銷售及分銷精神活性物質.不禁止擁有和服用. 該法令於 2024 年 11 月 18 日起生效.
[发布:北京时间 2024/10/18 12:1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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