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不要那么辛苦折腾来丹麦生小孩,因为这个孩子在丹麦生和在美国生是不一样的,美国是生在美国就有美国籍,而丹麦不是。
如果假设你孩子生下来后拿到了丹麦国籍的话,其实你也未必可以留下来,因为你和丹麦生活没有任何的联系,这个是移民局给你长期签证的一个 重要标准。
再退一步,我很久没看移民局条款了,但是按照以前的,由于你孩子和丹麦社会没有什么联系,而孩子父亲又不承担抚养的话,其实你的孩子可能也没办法留在丹麦。我记得之前有个case,是个丹麦人在印尼生孩子一直住在印尼,后来他的孩子居然被拒签证。
而且按照丹麦的法规,孩子其实18岁之前都是可以选择自己的国籍的,所以你不用太急。
再来说父亲的责任。你知道一对情侣同居,即使在一起20年,如果一方发生意外,另一方是没有任何继承权的,因为没有国内事实婚姻的说法。
你目前的情况,如果孩子的父亲承认了这个孩子,但不愿意抚养孩子,对你而言,你能得到的就是每个月1600多克朗的抚养费(具体金额我不是很清楚),这是一个官方标准。 如果他愿意和你共同抚养孩子,也就是两人分享抚养权,比如孩子一半时间和他住,一半时间和你住,你一份抚养费也得不到。 问题是你以何种方式拿到在丹麦的居留权?好像除了工作签证,以前很容易申请的绿卡现在也没了。
以上,无论哪种我觉得对你都是不划算的,如果要国籍的话,还不如去美国生,这样肯定是拿一个美国国籍,在丹麦的话,不确定的因素太多,而且太伤精力。你折腾半天,其实这个男的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每个月1600左右克朗的孩子抚养费,至于精神损失或者其他补贴,我劝你不要想了,所以相比国内,丹麦男人的出轨代价很小。
[发布:北京时间 2016/12/24 2:5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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