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有参与Kina.cc的讨论了,我想说说自己的看法: 1.在Anställningserbjudande/Offer of Empoyment表格(《提供工作职位确认表》,由雇主填写)中有一栏Uppgifter om anställningen/Details of the employment(雇用信息)中,瑞典本地公司(不是外国在瑞典成立的公司)雇用外国人来瑞典工作时,有二个选择: 1)Tillsvidareanställning från och med/Permanent employment from, 意思是长期雇用 2)Tidsbegränsad anställning från med/Fixed-term employment from .....till och med/until 意思是固定期限的雇佣 外国在瑞典成立的公司,没有长期雇用的选项,只有固定期限。 那么,你的公司采用1)雇用形式雇用你的话,工作四年后,你有权申请永久居留权。然后,在你来瑞典满5年后,你就有权申请入籍。 我的说法,前提是这个《提供工作职位确认表》在上述方面没有变化。如果有变化的话,我放弃我的观点。 2.我有一个熟人,他被瑞典公司雇用了5年多后,申请入籍,6个多月就批准了,这是千真万确的。当然,他在工作四年后,拿到了永居。 3. 我的说法和78楼移民局的回复是相符的。 4.移民局网站上有一个自己计算年数的程序,你可以一条一条地仔细阅读,然后,按照规定填写,看你自己够不够资格,如果不够的话,就不要申请了。 5. 你可以去移民局窗口咨询,他们会非常耐心地告诉你,你是否符合条件,如果他们认为你符合条件的话,他们会告诉你,你可以申请;如果他们认为你不符合条件的话,他们也会直接告诉你,不要申请了,等符合条件后再申请。这是千真万确的,如果你照办的话,不会白白浪费申请费的。
[发布:北京时间 2013/8/31 22:4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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