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岛周报1月24日专稿】爱尔兰企贸部于1月24日上午九时在都柏林Alexander 酒店内就新劳工许可及法案举行新闻发布会。爱尔兰企贸部部长Micheal Martin先生在新闻发布会上做了重要的讲话。
新劳工法案将于2007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新的就业许可法案已于2006年由爱尔兰议会全面表决通过,该法案是与2003年出台的就业许可法案相结合,从而制定出一套新的方案。该法案灵活度较大,与现今的移民政策相辅合。这一政策体现了爱尔兰政府对外来移民工作许可的策略技巧,且在基于知识与创新的基础上对爱尔兰社会进行的一次重大革新。
新就业许可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绿卡政策;
2 工作许可;
3 公司内部调动许可;
4 配偶及子女工作许可。 同时对非欧盟国家留学毕业生也制定了新的政策:
1 毕业生新政策。 爱尔兰企贸部部长在新政策发部会上对爱尔兰国家经济发展及政策制定背景做了简单的介绍。他谈到:很显然,关于我们的经济移民政策的制定,必需考虑到不同时期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状况。并且新的政策也要适用于以后本国的经济发展建设。
移民政策近年来一直以适应国家的发展而做出不断的调整。在这十年中,爱尔兰经历了从一个移民输出国到大量外来移民涌入的国家的转变。一直以来,移民政策的制定对经济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失业率下降、劳动力短缺等现象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工作许可的发放量自然会有所提升。从2000年开始,我们就逐步制定了工作签证(Work Visa)和工作授权(Work Authorisation)系统,以解决技能工人的短缺和某些高等技能职位上的空缺,例如信息产业传播业、建筑、健康等特殊行业。
他同时讲述了关于欧盟东扩后,随着10个欧洲新成员国加入欧盟,爱尔兰政府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允许新加入欧盟的10个成员国公民进入爱尔兰劳动力市场。这一决定也使得约有9万名来自新加入欧盟成员国的公民涌入爱尔兰寻找工作。
企贸部长强调说:毫无疑问,9%的外来移民工作者帮助了我们的国家,在经济建设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他们填补了我们在某些特殊行业及领域的空缺。
随后,Micheal部长阐述了劳动力市场的三种重要因素的构成。1.由政府资助公民自身技能的提高;2.欧洲经济共同圈国家潜力的挖掘;3.经济移民政策的制定。其中经济移民政策的制定也是本次新闻发布会所发布的有关劳工雇佣法案的最新政策。他还举例谈到了新政策中的绿卡计划;即为了吸引高等技术产业的高尖端人才。这类人才如果在欧洲共同圈国家内也无法获得,并且对爱尔兰国家经济发展建设有重大作用的人才可以考虑实施绿卡计划。
新就业许可政策详解
会上,爱尔兰企贸部部长Micheal 先生对新政策的具体条款进行了说明:
绿卡
(Green Card Scheme) 该项决议是首次在爱尔兰实施,以用来填补爱尔兰某些重要技术领域上的空缺。绿卡计划在对众多的行业领域中适用。要求申请者年薪必需在6万欧元以上,少数特殊行业者年薪在3万至6万之间也将给予考虑。
有关工作职业领域名录,在相关专家部门已经进行了研究与讨论。职业名录包括爱尔兰稀缺行业的各类专家;例如信息和通信技术,健康保健,建筑,信息工程,金融服务以及科研领域。更多详细职业领域名录可以在企贸部网站上查询。
http://www.entemp.ie劳动力市场的工作将不适用于申请绿卡条例中。绿卡将一次性有效时间为两年,两年后,绿卡持有者可申请长期居留权。同时,绿卡持有者即刻可申请办理配偶及子女来爱尔兰团聚。
本次的绿卡计划将取代先前的工作签证(Work Visa)、工作授权(Work Authorisation Scheme)。同时工作签证及工作授权今后将停止办理。
工作许可
(Work Permit) 现今的工作许可决议为先前工作许可决议的修订版本。该决议适用于非绿卡申请者,年薪在3万至6万之间;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年薪在3万以下者也可予以考虑。
工作许可申请者所申请的职位必需是爱尔兰本国公民或欧盟成员国公民无法填补的空缺职位。按照欧盟国家的相关条款,申请者将通过严格的“劳力市场需求”测试;测试包括在FAS、欧洲劳工服务处(European Employment Services)及当地报纸、国家报纸刊登相应广告等。
对于申请工作许可者,其中的几个工种将直接不予以考虑;因为现已确认这些工种可以由欧洲共同体成员国公民来填补这些职位的空缺。详细职位名录如下:
1.所有行政管理职位;
2.所有普通劳动力者职位;
3.所有操作员及工厂生产职位;
4.所有零售业员工及零售业管理者职位;
5.所有运输司机职位;
6.所有托儿工作者、保姆职位(除医疗护士专业);
7.所有酒店及服务员职位(厨师除外)
8.所有学徒工和技工、实习技术工人;
(详情请参阅企贸部网站,
http://www.entermp.ie 或爱岛在线网站,
http://www.*******)
工作许可的申请者第一次可以申请为期两年的工作许可。两年后,可申请最多三年期的工作许可。
注:医疗专家在申请工作许可时,必需附属一份由爱尔兰卫生部承任的医疗注册单位资历认证书。相关注册单位列表请参阅企贸部网站(
http://www.entermp.ie)或爱岛在线网站(
http://www.*******)
公司内部调动工作签证
(Intra Transfer Permits) 对于在国际性公司工作的员工,该项决议允许员工从其它国家申请来爱尔兰的公司内部调动工作签证,办理者必须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参与培训的实习人员。
另外,申请者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申请者只限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参与培训的实习人员。
2 年薪不低于4万欧元。
3 申请者必须在所在国有至少12个月的工作经验。
签证期限
根据调动工作原因及背景,此签证将有时间限制,首次申请者可获得不超过24个月的签证,续签时可获得最长达三年的签证。
此项签证只允许雇员给递交申请时的雇主工作,雇员不允许调离至其他的公司工作。当签证期满时,雇员必须按时返回原属国。
持有此项签证人员的配偶及子女只要她们有在爱尔兰居住的合法身份,她们有权力在爱尔兰寻找工作机会。
办理此项签证前不需要在FAS或报纸上刊登招聘广告。
配偶及子女工作许可
(Spousal/Dependant Permits) 该项决议允许工作许可持有者的配偶及子女(18岁以上)直接办理工作许可,办理程序从简,申请前不用做工种评估,并不需要在FAS上打广告。
该决议同样要求工作许可持有者的配偶及子女在爱期间办理工作许可,但办理程序有别于普通工作签证:
1.没有行业限制,任何职业的工种均可办理。
2.不用做工种评估,申请前不需要在FAS或任何报纸上打广告。
3.办理中不用交申请费。
对办理者的要求:
工作许可持有者的配偶及子女必须有合法身份方可办理。
工作签证持有者需满足至少一项以下要求方可让家属办理此签证:
1.持有有效绿卡
2.持有12个月或以上WORK PERMIT
3.持有2006年12月31日之前颁发的WORK VISA
4.持有2006年12月31日之前颁发的WORK AUTHORISATION
5.在国际性公司工作的员工,持有12个月或以上的公司内部调动工作签证
雇主或雇员均可递交申请
工作签证颁发之后,只允许雇员给工作签证颁发时的雇主在工作签证标明的职务范围内工作,期满后可续签。
毕业生
(Graduates) 非欧盟国家学生在爱尔兰承认的高等院校(Third Level Education)毕业后,自得到成绩当日起计算,将可以续签6个月。这将允许学生毕业后去寻找就业机会,并按相应条款,可申请绿卡或工作许可(条款同上),如果学生在学业完成之前已经得到雇主的聘用信,学生同样可以立刻申请工作许可。
爱尔兰企贸部部长Michealt先生在新闻发布会后接受了众多媒体的采访,采访中,他表示:新劳工法案的出台将填补爱尔兰社会现有的不足与技术领域的空缺,同时将引领爱尔兰社会知识经济发展的又一次重大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