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哥大读书,准备12月底回国(签证到期).她是通过哥大国际学生办公室找的房子,并签了合同.她房东是个30多岁的丹麦女人,没工作,她平时就和房东有矛盾.在12月1号,她房东逼她搬家(提前2天告诉她),还不退押金(1600KRR),说她磨损了房东的一套锅(我朋友有自己的锅,没用过房东的).哥大说是房东违约,但还是劝她搬家,没有去调查,就相信丹麦房东的话.我朋友在搬家时和房东再次理论押金时,房东竟打了她,并剪坏了她的眼镜(在丹麦店估价4600KRR,在国内3000多买的).我朋友叫了警察并做了笔录,但警察听了房东的话,竟说你现在赶快走,不然就是私闯民宅.后来我朋友去医院验了伤(有记录). 现在我朋友算是给房东赶了出来,哥大说他们不是租房的第三方,没有责任,不愿意管.律师说打官司我朋友肯定赢,但是打官司可能要很久,如果她回国再回来打官司,要收律师费(如果在丹麦住,可以有免费的律师),还自己要负担交通和住宿.现在我朋友很灰心,觉得丹麦人不相信外国人,很难肯定能赢,拖你个一年,精神上就受不了.打官司为了几千KRR不值得.但是平白走前被欺负,很窝心. 请大家出出主意,到底该怎么办啊.就该这么倒霉?
[发布:北京时间 2006/12/10 21:1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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